昨天我在一家翻譯公司的網站上了解到,英國小說《哈利·波特》系列的譯者之一馬愛農,近日將兩家出版社告上了法庭。中國婦女出版社2012年出版、署名為周黎的《綠山墻的安妮》與馬愛農1999年的譯本相似度達90%以上;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“外國少年兒童譯叢”也都署上了“馬愛農”這個“李鬼”式的筆名。此事一出,翻譯界一片嘩然。
出版行業里,作家和出版社都不乏機會出名露臉,翻譯者們多數在幕后默默耕耘。此次翻譯家馬愛農起訴兩家出版社,將外文圖書翻譯者從幕后推至前臺。
“李鬼”當街跑,“李逵”很無奈
馬愛農的遭遇引起了翻譯界的高度關注。8月1日,資深出版人、前譯林出版社社長李景端發表《聲援馬愛農為翻譯依法維權》一文,并邀請了文潔若、屠岸、葉廷芳等100位翻譯家聯名聲援。翻譯家王干卿還特意打電話到人民文學出版社了解“案情”,并提供建議。譯林出版社副主編袁男說:“這樣的問題多有發生,我們希望社會和讀者合力維護出版社、作者、譯者的正當權利,建設良好的版權環境。修訂著作權法,有必要對翻譯作品加強版權保護和質量鑒定;作為出版社,則要秉持自己的誠信。”
事實上,馬愛農的遭遇在翻譯圈裡已不算新鮮事,大部分譯者面對這種侵權行為只能忍氣吞聲。一位譯者告訴記者,他經常見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剽竊,但是這些“李鬼”們會對翻譯內容進行一定程度的改動,比如微調語言順序和用法等。
曾翻譯過《追風箏的人》的青年翻譯家李繼宏告訴記者,根據他的經驗判斷,馬愛農很難勝訴,“馬愛儂”和“馬愛農”的差別不像“康帥傅”和“康師傅”,因為馬愛農的名字不是注冊商標。
北京順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懷告訴記者,圖書翻譯領域的知識產權糾紛,有著取證難、訴訟周期長、賠付金額少等特點,再加之我國知識產權類法律法規仍需健全、完善,也給了一些違規翻譯者打法律“擦邊球”的機會。馬愛農的案子即便能勝訴,得到的賠付也不可能太多。
馬愛農本人表示,不在乎賠償金額,而是希望通過走法律程序讓大家重視譯者的權益。
水平參差不齊,劣幣驅逐良幣
眼下,引進版圖書是市場的香餑餑,各大出版社都緊盯歐美圖書排行榜,加快引進的速度。但是由於圖書翻譯工作收入不高、工作壓力大,真正專職從事翻譯工作的人較少,導致一部分引進版圖書翻譯質量不高、讀者看不懂的情況,而這種較差的讀者反饋也間接影響了中國與外國的圖書版權交易。
採訪中記者了解到,一些圖書公司雇用寫手或學生,長則半個月,短則幾天便可以“翻譯”一本書,甚至一個下午就可以“翻譯”完一本書。這種多數都為剽竊他人成果,或者在已出版圖書的基礎上稍加改動的“中譯中”。
“‘中譯中’橫行,甚至出現了‘劣幣驅逐良幣’的現象。太令人氣憤了。”人民文學出版社外國文學編輯室主任歐陽韜說。歐陽韜倡議,希望讀者也能行動起來抓到這些“李鬼”。
袁男指出,這種“剪刀加漿糊”的違規翻譯方式在電腦上操作非常方便,甚至還有專用軟件,這是極度不尊重知識產權、不尊重他人勞動成果的行為。浮躁的環境、逐利的傾向從某種意義上助推了這種惡劣現象。
李繼宏認為,這種粗制濫造的翻譯圖書,主要跟譯者個人素養欠缺、職業操守低下以及編輯的玩忽職守有關。
譯者收入低,權益沒保障
小李是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二年級的學生,去年經師哥介紹承接了一本美國科幻小說的翻譯工作。記者在小李與出版社簽訂的合同中看到,這本小說的翻譯收費為80元/千字,一共15萬字,翻譯完成后小李可拿到1.2萬元。可是交稿后,小李至今仍沒有拿到翻譯費用。編輯給出的說法是圖書暫時不出版了,所以沒法支付稿酬。據了解,小李的遭遇在翻譯界十分普遍。
李繼宏從前也有和小李相似的遭遇。他說:“國內的翻譯稿酬很低,通常的標準是每千字80元左右,原因主要有兩個:首先,出版機構并沒有改善譯者處境、提高翻譯稿酬的主觀意愿。比如說我翻譯的《追風箏的人》,雖然銷售量達200萬冊以上,出版方的利潤有1000多萬元,但我按照翻譯合同拿到的稿酬隻有不到1.5萬元。其次,很多譯者也沒有積極為改善自己的處境努力。”
很多出版社在購買國外圖書的版權時,通常只能獲得5年以內的授權期,但它們跟譯者簽訂的翻譯合同往往是10年,或者是一次性買斷。這就導致一本國外圖書,如果5年授權期滿之后換了一家出版社,原來的譯者卻沒有辦法把自己的譯稿授權給新的出版社。
稿酬低、在出版產業鏈中處于劣勢地位、“剽竊翻譯”猖獗……這些都困擾著圖書翻譯者。他們呼吁,希望行業協會能提供更良好的發展環境,要清楚只有好的質量才有好的銷量,翻譯者只有待遇穩定才能翻譯出更好的作品。同時,也希望相關部門對粗制濫造、侵權剽竊等行為嚴格查處,并加大懲罰力度,為圖書翻譯行業營造良好的氛圍。